当各界开始推行在家上班与远程教学,你是否想过“拥有网络”已经成为基本人权?

最近武汉肺炎疫情从亚洲一路燃烧到欧美,为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以及劳工的生产力,无论政府单位或企业机关,都纷纷尝试进行“在家上班”或“远程教学”等,通过网络实现的应变措施。

确实,武汉肺炎目前最显著的传染途径,即是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与飞沫传染,只要将学生与人们,从大群体打散成小个人,就可以有效避免病毒的继续传播。但是,工作与学习总不能因为不跟其他人接触而因此停止,所以近二十年来突飞猛进的网络技术,就成为了人类的最佳选择。

面向学生的“远程教学”措施,台湾过去经常应用在偏乡教育及课业进修;至于“在家上班”则比较常见于知识型产业或自由职业者,近期才有许多租不起办公室的创业公司小公司,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节省经营成本。

只不过以上所举的这些例子,与现今武汉肺炎疫情爆发,教育单位和企业不得不实施“远程教学”和“在家上班”的状况,终究还是有些不太相同,但唯一不变的部分,就是所有人都得通过“网络”来实践这件事。

当学生必须在家通过网络,才能够获得应该有的教育资源时,就会让人不禁思考,网络是否已经成了现代人们必备的基本人权之一。要是今天某个家庭因为还不上电信资费,或者因基础建设不足、设备购买上的困难,导致没有网络可以使用,相当于就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即便将场景套用在成年人领域,“在家上班”代表着劳工必须拥有通畅的网络与适当的设备,才能够去实践满足自我需求收入的劳务工作,可是一旦失去网络,拥有收入就变得不再可能,甚至有机会遭到公司不平等的对待。

网络之于人类的重要性与必须性,没有人会选择否认,有许多人早就提倡,网络应该跟水、电、空气一样,成为由各国政府保障的基本人权,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取得,并且拥有不受限制、任意利用的自由。

或许对台湾人来说,低价电信不限量过度泛滥,加上网络基础建设完整且强大,所以对“应该拥有网络”这件事情觉得有些无感,但世界各国的情况却不见得如此。

比方说,美国通信龙头AT&T近日宣布,由于武汉肺炎疫情燃烧,为了应对许多美国企业纷纷宣布让员工在家上班,所以暂时拿掉了家用网络的传输量上限(是的,美国部分家庭的有线网络跟电信资费一样,具有流量上限),避免消费者因在家上班超量使用进而收到高额账单。

站在企业形象宣传的角度,AT&T的做法肯定会引来许多好评,但反过来想,假设今天电信公司经营者没有作出这份让利,那是否劳工在家上班后,将导致“越工作越亏钱”的情况?这绝对是值得深思的议题。

当台湾社会还在吵着“5G资费怎么订”的问题时,或许我们可以从“网络是基本人权”的角度来切入,试想一下高额的电信方案是否有道理?弱势群体的网络访问权是否又有得到保障?

一场瘟疫的爆发能带给人类很多省思,尤其当我们利用科技解决问题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那些无法拥有科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