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争夺战开打,优质广告体验才是王道

数字广告市场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广告主与品牌商的主战场,各种形态的数字广告蓬勃发展,但也出现越来越多干扰用户浏览体验的情况,导致部分消费者反感,因此也开始安装广告阻挡程序。如何带给消费者更优质的广告体验,是数字广告产业必须严正面对的问题。

根据eMarketer最新的预估,数字广告占整体广告支出的比重不仅持续增加,今年可能将会首度突破5成大关,而亚太地区约占全球广告支出的3分之1,是增长最快的地区。

eMarketer:2018~2023全球数字广告支出

 

尽管数字广告增长态势确立,俨然是广告主与消费者之间的重要桥梁,但数字广告竞争环境趋于激烈,正面临全新挑战。

  • 首先,消费者感觉到数字广告明显变多,而且类型推陈出新,但部分数字广告干扰到消费者要接收的信息,产生不良的阅读体验,对品牌主反而是减分。
  • 其次,很多数字广告的可视度(viewability)偏低而未能产生效果,也让广告效益大打折扣。

今天网络的世界能维持开放,让网络用户可以免费的接触有品质的内容,数字广告其实在中间扮演着关键性的作用,

数字广告是支持内容创作者与发布商,能持续创作与提供有品质的内容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但数字广告也需要不断提升,以对应网络用户不断提高与变化的期待。大多数的人们喜欢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个性化的广告──但前提是这些广告不影响接收内容的体验,并提供选择和控制

事实上,因为不少广告体验欠佳,不符合消费者的期待与需求,越来越多消费者开始使用数字广告阻挡工具。 根据市调公司PageFair调查,2017年全球约有11%的网络用户使用广告阻挡程序,而全球最大的广告市场──美国,更有4分之1消费者通过程序阻挡广告。 如何唤回这些用户的眼球,绝对是数字广告企业、内容平台与品牌主的当务之急。

“找到对的人、在对的时间与场景(context)、将对的沟通消息用消费者喜欢的方式与形式呈现”这是广告营销应追求的“圣杯”。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与重视消费者的广告体验是其中的关键之一。

而究竟什么样的广告才能带给消费者良好的广告体验呢?根据“优质广告联盟”(The Coalition for Better Ads)针对全球超过6万6,000名消费者调查后订定的“优质广告标准”(Better Ads Standards),共列出了12项数字广告设计准则,建议广告主应避免版面过大(如手机广告不超过主内容的3成)、闪烁广告(Flashing Animated Ads)等干扰用户浏览行为的广告形态,且应致力于了解与分析读者的使用行为,以期提升广告内容品质,留住消费者的眼球。

The Coalition for Better Ads提出“优质广告标准”,针对移动设备建议广告主应避免的8种广告形式

 

另一方面,现在网络用户的时间变得零散,注意力也趋于“碎片化”,阅读形态有显著改变,“短内容” 比较容易获得青睐,而且消费者倾向于与更有意义、目的性的内容进行交互。

随着网络使用行为改变,数字广告的策略也要跟着调整,包括广告格式与内容都要符合期待,才有机会让消费者看到这则广告,并且产生兴趣而愿意真正接取信息。

不可否认的是,内容平台、广告主或代理商,对于这类变革难免有些疑虑,因为会担心消费者不再点击广告而影响收入。然而,为了数字广告市场的永续发展,大家都该从“用户”的角度出发。 用尽手段强迫他们观看或点击广告,反倒对产业是一种伤害,一旦消费者都讨厌及排斥广告,内容平台收不到钱,广告主也无法有效沟通,会造成三输的局面;唯有了解广告受众喜欢什么内容,精准提供及回应他们有兴趣且有需要的优质广告,方可创造生态系统的正向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