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著作权指令达阵,两年内落实

由28个会员国组成的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在4月15日以19票同意通过了《著作权指令》(Copyright Directive),准备在4月17日正式签署法案,且各个会员国会在两年内将该指令转为国家法令,落实该曾遭各大网络平台抗议的版权法案。

初版《著作权指令》的Article 11原本严格要求网络平台必须取得授权才能摘录新闻内容,但后来放宽规定,放行简短的新闻摘录,在正式版中将Article 11并入了Article 15。

而最初的Article 13原本要各大平台负责过滤用户所上传的版权内容,经过修改后,要求各会员国考量平台的规模、上传的容量,以及所采用技术的有效性来遏止盗版内容的传播,它将对Google或脸书等大型平台带来较大冲击,创业公司平台所承担的权利义务相对轻微;此外,若是将作品以非商业性的方式上传到Wikipedia或GitHub等开源平台,则不受《著作权指令》的规范。正式版则将Article 13更名为Article 17。

欧盟再次说明《著作权指令》的由来是因2016年的调查发现,57%的网络用户通过社交网站、新闻汇集平台或搜索引擎访问新闻,且其中有47%的用户直接在这些网站阅读新闻而不再连至原始新闻网站,缺少流量的新闻网站流失了点击率及广告营收,且同样的趋势也出现在音乐及视频内容上。 《著作权指令》是为了保障这些内容创作者的权益应运而生。

欧盟执委会主席Jean-Claude Juncker表示,《著作权指令》打造了适用于数字时代的著作权法,让欧洲具备明确的规则来保障创作者的公平报酬、用户的强大权利,以及平台的责任。

目前尚不确定Google或脸书等大型平台针对《著作权指令》打算采取的因应措施,但相信它们会在两年内准备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