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著作权指令》

欧洲议会的议员在3月26日以348票赞成、274票反对,以及36票弃权的投票下通过了《著作权指令》(Copyright Directive ),代表该法案的立法程序已结束,但该法案还必须经过欧盟另一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的同意,预计会在几周后表决。

《著作权指令》旨在将既有著作权法的责任与义务延伸到网络上,提高诸如音乐家、作曲家、创作者、表演者或新闻出版商的机会,让他们能在网络上取得更好的报酬。而欧洲议会也坦言,该法案最可能冲击到YouTube、脸书及Google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品牌。

该法案要求网络平台要对用户所上传的内容负责,另也自动赋给新闻媒体权利,让它们能代替新闻从业人员向新闻汇集平台(News Aggregators)争取合理交易。

上述这两点便是《著作权指令》争议最大之处。反对者认为,前者意味着诸如YouTube等平台必须确认用户所上传的内容并未侵犯著作权,涉及网络审查,后者则是要求网络平台在链接或摘录新闻时必须支付授权费给新闻媒体,也被称为“链接税”(Link Tax)条款。

不过, 3月底通过的《著作权指令》已是今年2月针对相关争议修改过后的版本。新闻的摘录分享并未受到《著作权指令》的规范,仅有一些避免企业滥用新闻摘录的规定,这使得新闻摘录可一如既往地出现在Google News中,也能以改写或“很短”(very short )的形式在脸书上分享。

至于所上传的版权作品若是为了memes或GIF动画档的引用、批评、评论、讽刺、模仿或拼凑所用,也会被《著作权指令》排除在外。

此外,倘若是将作品以非商业性的方式上传到Wikipedia等线上百科或GitHub等开源平台,则不受《著作权指令》规范;且相较于成熟平台,创业公司平台的义务也会少一些。

总之,欧盟认为现阶段的网络企业缺乏与权利人签署公平许可协议的动力,原因即来自于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应该要替用户上传的内容负责,《著作权指令》有望促使网络企业承担相关责任,确保权利人获得公平的报酬。

Google则通过Twitter表示,《著作权指令》虽已有改善,却仍将造成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可能损及欧洲的创意与数字经济;且细节是很重要的,随着欧盟理事会即将实施这些新规则,Google期待与政策制定者、出版商、创作者、权利人共同合作。透露出该法案应已无回旋的余地。

《著作权指令》将在欧盟理事会同意并于官方公报上发布之后生效,欧盟会员国则会在两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