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WTO控告印度提高通信产品关税案胜诉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新闻稿指出,世界贸易组织 (WTO) 4月17日宣布台湾控告印度提高通信产品关税案获得胜诉,去年台湾对印度涉及本案的出口额已达9.3亿美元,此胜诉判决彰显台湾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为企业主张权益、捍卫台湾出口利益,行政院感谢审议小组支持我方主张。

新闻稿指出,因美中贸易纠纷及地缘政治,台湾通信厂商纷纷前往印度投资,须自台湾出口零部件。印度政府为保护国内产业,自2014年起,调高32类通信产品 (包括手机、基站、手持听筒及其他通信产品之零件等) 关税,调整幅度高达20%,违反印度就该类产品零关税待遇之承诺。

基于通信产业是台湾具高度竞争力的项目,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邀请台北市计算机公会等利害关系人及相关单位进行多次讨论。欧盟、日本也认为印度调高关税违反义务,因此分别请求成立审议小组,本案诉讼程序就此展开。

本案诉讼程序因疫情几经延误,WTO审议小组终在本年4月17日公开最终报告 (Final Report),判定原告胜诉,认定印度对上述产品课征关税违反WTO协议,并建议印度应修正措施以符合WTO规范。而印度虽极可能在目前上诉机制功能仍然不高之情形下,提出上诉,但台湾将持续与欧盟及日本共同商讨策略,以确保印度履行审议小组之裁决。

WTO是台湾参与最重要的国际经贸组织,入会后即积极通过WTO机制为厂商争取权益,如通过争端解决遏止他国违反WTO协议义务之作为,有效保障我商权益及巩固海外市场。至今以原告身份提出控诉之案件共7件,部分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前通过咨商完成和解,实际进入诉讼阶段的4案件3件均胜诉。

(首图来源: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from Switzerland,CC BY-SA 2.0, via 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