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区块开发首期选商,6企业同额竞选

离岸风电区块开发首期选商收件晚间截止,共6组海内外开发团队、11风场申请案,将争取6个风场开发名额,形成“同额竞选”状态;获选风场总容量上限为3GW,预计2026、2027年完工。

根据规定,参与选商风场必须先获得八部会联审同意函及环评初审通过,才能递交选商文件;截至30日,同意核发备查23案,其中20案已通过环评审查。

台湾经济部今天完成首期选商收件作业,共6组开发团队、11个风场亲送申请案,能源局表示,后续不排除仍有邮寄案件陆续送达,最快11月底公布获得开发权企业。

据了解,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CIP)、天丰新能源(原达德能源)、台亚风能、北陆能源、上纬新能源、捷热能源等皆有递件。值得注意的是,沃旭能源经评估现行竞标规则所设限制,加上高通胀、高利率不确定性,认为风场项目不具可投资性,此次并未投标。

事实上,各开发商对竞标规则都有异议,回高德纳源局8月初发布初版行政契约草案,风场建设超过期违约罚则部分,引发企业强烈反弹,尤其是20%绿电改以竞标价格出售给台电,开发商认为将对融资造成很大挑战,且履约保证金扣减要求补足,可谓雪上加霜。

历经沟通,能源局考量企业融资可行性,9月底新版草案删除上述,但添加产业关联执行方案阶梯式违约金,将以单一项目成本比重、未完成比例计算违约金。

“添加产业关联执行方案”意即本土化,共25项关键发展项目,落实数量应达申设容量60%,其余40%采加分机制。

根据草案内容,如果开发商有未落实情事,能源局会通知开发商限期改善,若期限内完成改善不给计罚。若开发商超过改善期限,且于3个月内完成改善,须缴纳3%履约保证金;以履保金10亿计算,只要有一项违约,罚金起为新台币3,000万。

若仍未改善,将祭出更高额罚金,以成本比重最高的水下基础为例,假设A商得标500MW、使用15WM风机,应落实本土化的水下基础数量20座,其中有8座未落实,单项违约罚金达2.628亿元。

为了避免开发商在本土化项目“故意交白卷”,落实数量未满申设容量的30%,违约金加重计罚2倍。

加分机制部分,能源局表示,加分项目是开发商自主承诺,若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事由无法履行,须限期补足分数、并得以其他加分项目替代,超过期未补正或补正未达原承诺分数时,经济部得解除契约,等于丧失风场开发资格。行政契约草案预计下周完成法制程序后对外公布。

据悉,开发商对于阶梯式违约金惩罚强度尚可接受,反倒是检核点、改善期程、本土化未达标认定等并无载明,“不确定性太高”,充满法律模糊地带,将直接影响投资方意愿、银行风险评估,融资到位(financial close)期程恐拉长。

(首图来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