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强迫通讯服务可以互通

欧洲议会、欧盟高峰会(European Council)与欧盟执委会等三大欧盟立法与执法机构,于本周四(3/24)针对《数字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的细节进行讨论,同意将要求大型通讯服务与小型通讯平台交互,代表未来使用不同通讯服务的用户,都可以彼此传递消息或分享文件。

《数字市场法》主要规范的对象为扮演守门人角色的大型网络平台,它们提供诸如社交网络或搜索引擎等核心服务,市值必须超过750亿欧元或每年营收超过75亿欧元,在欧盟市场的每月用户数至少达4,500万人。

为了避免这些大型平台阻碍市场竞争,这三大机构同意将要求包括WhatsApp、Facebook Messenger或iMessage等通讯服务必须与较小型的通讯平台互通,因此,用户不管使用哪个平台,都可以彼此交换消息,发送文件或进行视频通话,赋给用户更多的选择。

此外,当天欧盟立法委员也同意这些大型网络平台必须在取得用户的明确同意之后,才能利用所搜集的用户资料展开目标式广告,也应让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虚拟助理或搜索引擎。

违反相关规定的平台最多将被处以全球年营收10%的罚款,倘若持续违法,罚款范围则可扩大到20%。

《数字市场法》的文本述叙必须先由律师及语言专家负责检查,再交由欧洲议会与欧盟高峰会核准,于《欧盟官方公报》(EU Official Journal)出版后的20天生效,并在6个月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