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生物识别隐私法生效了

继奥瑞冈州的波特兰市之后,纽约州纽约市的生物识别隐私法令也在7月9日生效了,新的法令要求商家在搜集顾客的生物识别信息之前,必须发布明显的通知,也禁止商家分享、租赁或销售相关信息,人们将有权控告违反规定的商家,并提出500美元到5,000美元的损害赔偿要求。

该法令所定义的生物识别涵盖人脸、视网膜、角膜、指纹、声纹或手掌等,任何可用来识其他人身份的技术,不过,相关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的商家,从娱乐、零售到餐饮,并不适用于政府机关,此外,在发布通知的要求上也将金融业排除在外。

此外,这项禁令一开始是锁定人脸识别技术,担心相关技术的精确性、安全及隐私问题,特别是它在对女性、儿童、亚洲人或非裔美国人的识别上较不精确,再加上存放的安全性。由于人脸识别不像密码可以变更,数据库一旦外泄或被入侵,将对用户身份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风险。

这只是纽约市所实施的生物识别隐私法令,尽管外界认为它还不够完善,不过纽约州也在研拟相关法令,有望带来更严谨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