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其实已经是“出租车公司”?

日前,在批评这次几个地方的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不少评论声音认为,要保护共享经济,这个办法草案与总理提出的发展分享经济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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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发布的独角兽疲态尽显,共享经济光环褪去开始变质?因为现在的滴滴,与共享经济的关系已然不大。滴滴其实已经是个“出租车公司”了。

滴滴出行主要是这几个业务:

滴滴出租,到了今天,主要是和地方上出租车公司的合作。供给方是职业出租车司机,这不是共享经济。

滴滴专车/快车,专车价格较高,快车较为便宜,两者的差别主要在车型。这一块是从所谓“共享经济”起步的,但今天已经越来越职业化。

滴滴顺风车,这才是标准的分享经济。然而没有证据表明,滴滴顺风车是滴滴出行重要的业务板块。这一块的份额占比,应该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当然,滴滴上还有一些探索性业务,比如滴滴巴士,这个属于枝节,不是滴滴的核心业务。

假设滴滴没有受到政府的任何管制,它会怎么做

可想而知的是,会更大规模更快速地扩大合作司机的队伍。与传统出租车公司相比,它的一大优势就是“轻资产”:在与司机合作的过程中,它并没有背上沉重的资产折旧负担。故而它的发展速度会快很多。

由于汽车成本由司机本人负担,所以,司机的收入并不会高到哪里去。滴滴在取得市场的寡头垄断地位之后,也不会长期采用高额补贴的方法。对于司机来说,收入可能比出租车司机略高,但不会是月入几万。

滴滴这种出租车公司,除去它需要一支员工队伍来完成一些后台运营目标外,它大部分的劳动力(也就是司机)关系很大一部分是属于“联盟”性质,而不是“雇佣”性质。

所以,它是一种新型的出租车汽车公司,它的生产关系,与传统出租车公司完全不同。

制约滴滴的,主要就是:城市道路容量问题

但它依然是一种出租车公司,政府把它比照出租车管理,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
对出租车颁发牌照,虽然这里面有很多猫腻,但你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本身并非一项恶政。出租车如果不是持牌经营,城市交通情况会大幅恶化。

交通恶化,是每个人都需要承担的

但从舆论上看,人们显然是偏袒滴滴的。包括uber,在全球都有不少支持者。

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需求的事实存在。而这种需求,在uber、滴滴这类公司出现之前,并没有得到满足。这个需求就是:出租车与私家车中的一个裂缝。

在中国,这个裂缝尤其明显。中国的公共交通,无论是公共汽车还是地铁,与“舒适”两个字距离非常远。出租车本来应该提供舒适服务,但实际上也不能达成。

交通恶化,是每个人都需要承担的,这可以说是一个公共问题。但出行舒适,这个可和自己密切相关。交通恶化所形成的负反馈,是长期的。明天我出门是不是舒适,这是短期速达的反馈。

在司机和乘客之间,滴滴更大程度上是一个裁判的角色

舒适这两个字,不仅仅仰仗车的本身硬件(车型),更重要的是车的状态,司机的服务态度。故而,舒适和服务可评价密切关联。

评价能起到效果,其机制在于滴滴和司机不是雇佣关系,也就是滴滴在司机和乘客之间,更大程度上是一个裁判的角色。

有不少司机曾经抱怨过滴滴对乘客的偏向,这类抱怨在一些媒体文章上有所体现。但恐怕这种偏向是合理的,因为服务业天然就应该是偏向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这就是联盟性质的企业,和雇佣性质的企业非常大的差别。

滴滴有点类似出行领域中的淘宝店,它的运营人员某种意义上就是淘宝上的店小二,其根本立场在于服务需求者,而不是服务供给者。

具有一定效果的评价体系,是滴滴车感觉上会更舒适的原因,因为司机服务态度会更好,车况会更佳。

滴滴的整套服务,从叫车开始,到送达目的地,包括车行路径,都是数字化的。这意味着服务可追踪可回溯。投诉司机绕路,有很强的证据可供验看,而且滴滴还事先给了你一个参考价格。至于安全方面,虽然也有零星不安全的事发生,但总体上而言,它未必比本地出租车不安全,应该说更安全才是。

这次各地的讨论意见稿,根据地方上情况不同,略有差别。但总体来说,都是把滴滴看成一个“高端出租车公司”。这对滴滴很不利,这会影响它的“指数型增长”的目标。因为一旦高端,必然市场不大。